恶性淋巴瘤化疗是及其重要的治疗手段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,如何选择有效的恶性淋巴瘤化疗方案需考虑肿瘤的病理类型、临床分期,不同机体的行为状态、重要脏器功能等因素来定。
恶性淋巴瘤化疗以联合化疗为主,霍奇金病(HD)和非霍奇金淋巴瘤(NHL)的化疗方案有所差异。
一、霍奇金淋巴瘤的化疗:
单药化疗对HD的疗效一般在40-70%,HN2的完全缓解率为13%、CTX为12%、PCB(甲基苄肼)为38%,VCR为36%、VLB(长春花硷)为30%,但疗效很少能超过半年以上。
联合化疗主要适用于ⅠB、ⅡB、Ⅲ2A、ⅢB、Ⅳ期及纵隔大肿块的病例。应用最广泛的霍奇金淋巴瘤化疗方案是MOPP方案,一般需要6个疗程,获得完全缓解后无论如何也应再治疗2个疗程。也有部分病例用MOPP与ABVD交替治疗。
二、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化疗:
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化疗疗效取决于病理组织类型,但NHL得组织学类型复杂,患者的个体差异较大,其临床分期的重要性不如HD,故目前没有很成熟的治疗NHL的首选化疗方案。在选择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化疗方案时要考虑到肿瘤的恶性程度,包括低度恶性淋巴瘤的化疗、中度恶性淋巴瘤的化疗和高度恶性淋巴瘤的化疗,以及发病部位、病人的一般状况,如年龄、性别、有无全身症状、骨髓功能是否健全等因素。
首次恶性淋巴瘤化疗必须达到患者最大耐受量,并在规定时间按时给予。鉴于恶性淋巴瘤化疗会给人体带来一定损伤,可结合中医治疗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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