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骨癌是一种高度恶性的肿瘤,有原发于骨骼部位的,也有其它病变转移导致的,其形成与遗传、病毒感染、放射线刺激等有关,治疗比较复杂。手术是治疗骨癌的主要方法,主要有刮除术、切除术、截除术、肿瘤局部肢体切除和远端再植术、截肢术等,不同的手术方法所需费用也是不同的。
刮除术是把骨壁的肿瘤组织刮除干净,用植骨块填充肿瘤刮除后的空隙,比较适用于掌指骨的内生软骨瘤、骨囊肿、骨嗜伊红肉芽肿和范围较小的骨巨细胞瘤。
切除术是把肿瘤自基底部切除,主要适合骨软骨瘤,切除部分包括软骨冒盖、纤维组织和全部基底。
截除术是把肿瘤所在的骨干整段切除,适合体积比较大的肿瘤和一些纤维肉瘤、软骨肉瘤。截除后所留的缺损可用人造关节、肢骨代替。
肿瘤局部肢体切除和远端再植术是把肿瘤所在肢体截除后,将远端肢体移植到近端,这是一种新近发展的技术。
截肢术是一种残废性手术,术前应考虑周密,若非必要,不可贸然施行。主要适合发生转移的高度恶性肿瘤,可减轻痛苦,延长寿命。
骨癌手术费用在数万元不等,不同地区和医院也有不同的收费标准,如果加上术后化疗、放疗等综合治疗费用的话,多则数十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