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乳腺癌分期对于整个临床治疗具有决定性意义,它不仅能帮助判断患者的治疗效果,更能在此基础上指导并调整治疗方案。目前最为广泛接受的分期体系是国际抗癌联盟制定的一套TNM分期法,该分期是根据原发肿瘤(T)、区域淋巴结(N)、远处转移(M)来制定的,并构成0—Ⅳ共5期的临床分期系统。
1、0期:癌细胞局限于原发部位,没有扩散到淋巴液及血液中,尚不属于全身性疾病,只需手术切除病灶即可。
2、Ⅰ、Ⅱ和部分ⅢA期:属于可手术局部浸润性癌。根据情况而定,做保乳手术或改良根治术,或者根据前哨淋巴结有无转移决定是否做腋窝淋巴结清扫,术后需化疗。有些Ⅰ期患者尽管没有淋巴转移,但出现了淋巴血液回流或血液循环将癌细胞传达到全身,被认为是全身性疾病,因此此类患者需接受化疗。
3、ⅢA和ⅢB、ⅢC期:属于不可手术的局部浸润性癌。首先应做化疗使肿瘤缩小,再用手术切除。此期患者术后的局部复发危险高,因此还需要继续化疗及放疗。
4、Ⅳ期:属于远端转移,用手术切除病灶,再辅以化疗、放疗和内分泌治疗。
乳腺癌分期决定了治疗的方案和效果,一般来说分期越早,治疗效果越好,反之越差。因此早期治疗是断绝病症的绝好时机。